2018年12月19日凌晨,上海一处公寓楼发生火灾,住户张某被严重烧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另有三名住户不同程度烧伤。火灾的起因竟是一小偷意图盗窃电瓶时,将手中未燃尽的烟头随意丢弃,引燃杂物所致。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聂某批准逮捕。
案发当天凌晨,聂某独自骑着电瓶车在路上逗留,途径一所公寓时,发现公寓铁门未锁,依稀能看见里面停放着几辆电瓶车。见四下无人,聂某贪念骤起,偷偷溜进公寓楼中意图偷走电瓶。他点起香烟,在一楼过道和楼梯口处不断徘徊,一边抽烟一边寻找作案目标,烟头被他随手丢在楼道各处。然而电瓶车上的电瓶均被住户锁死,聂某想尽办法,在公寓楼内徘徊许久也没能偷走一个。气急败坏之下,他坐在楼梯平台处,连抽了好几只香烟,最后因腹痛前往附近的公厕。离开前,他又将手中的烟头随手扔在楼道中。
不一会儿,公寓楼内起火,虽然消防车及时赶到,但仍有四名住户不同程度被烧伤,其中住户张某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就是聂某随手丢弃的某一根烟蒂点燃了楼道内的杂物堆,引发了火灾。
次日,聂某到案。其供述,当时他在公厕中听到外面有人大喊“着火了”,出来一看火烧得最旺的地方竟是楼道内停放电瓶车的地方,楼上的住户们已经被惊醒,纷纷呼救,甚至有人从二楼跃下。聂某心中惊慌不已,已经隐约猜到可能是自己之前丢弃的烟头引发的火灾。出于恐惧害怕,他没敢上前救火,而是躲在路旁,眼看着消防员将火扑灭,才“安心”离开,全然没想到这场火灾竟导致数人伤亡。
日前,此案被移送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该院认为,聂某随意丢弃烟头导致火灾,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目前聂某已被批准逮捕。
作者:何易 童画
编辑:徐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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