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类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出现频率相对较高,它有一种表现形式通俗点说就是无缘无故乱打人。部分未成年人的思想还不够成熟,容易冲动激情犯罪,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一天,小宫与女朋友在外约会,正亲热的时候被小金看到了,小金咳嗽了两声,小宫顿时非常生气,就和小金吵了起来,还拿起电话叫了几个好兄弟过来助阵,并打了小金两个耳光。阴差阳错,当时在KTV聚会的小商、小角、小徵、小羽等人听到了风声,以为有人找小宫麻烦,立马成群结队去帮小宫。小宫看到他们,知道是要来帮他出气教训人,也没阻止。而小商等人都没问清楚事情经过,上去就把小金和他的朋友小木给打了。当时小商、小角、小徵三人喝多了酒,酒劲上头,打起人来收不住手,小木被他们打破了头,构成重伤二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一项法定情形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最终,小宫、小羽构成寻衅滋事罪,小商、小角、小徵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另外与小宫等人一同参与打架斗殴的小一、小二、小五同样涉嫌寻衅滋事罪,因犯罪情节轻微等原因,被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处理,并接受帮教矫治。
崇明检察院提醒大家,通过这个案例,希望大家能够谨记两点:第一,酒是“毒药”不能沾。尤其对于十几岁正处青春叛逆期的青少年来说,本身血气方刚容易冲动,一旦饮酒,容易将情绪放大,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本案中的小商、小角、小徵三人,他们都是喝了酒后情绪上头失控,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恶果。第二,热闹不要瞎凑,很可能踩到“雷区”。成群结队的滋事打人,你无法预测己方“队友”会实施怎样的行为,造成多大的恶果,作为参与者,即便后果不是你造成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如本案中的小一、小二、小五,只是跟着大部队去凑热闹,帮着踢小木几脚,最后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要知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要盲目跟风却将自己折进深渊。
作者:何易 刘颖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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