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养老等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情况怎么样?《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昨天举行,市人大将在基层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有关居委会工作的创制性地方性法规,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人大将针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条例实施以来居委会换届选举、“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社区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和基层治理等工作推进情况。
结合大调研走访,市民政局对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作了梳理,主要表现为:居委会负担过重、与业委会关系协调难、部门服务基层的导向有待加强、居委会自治水平不平衡等问题。
目前,市民政局正在对标《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做好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重点围绕本市居民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断功能定位、规范工作流程。
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信息碎片化、系统繁多、缺少整合”等问题,市民政局计划构建全市统一、面向基层的社区治理平台“社区云”,打造全市统一的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库。
今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既通过听取汇报等形式,调研条例在全市面上的实施状况;又通过“解剖麻雀”等形式,深入了解条例在基层的落实落地情况。执法检查将与办理相关代表议案结合。邀请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全程参加,充分用好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着力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同时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基层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出席。
作者:本报记者祝越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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