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国家保护动物是不能买的,但因为这品种鹦鹉实在太漂亮了。本以为在网上购买也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警察居然真的会找上门来,现在想想真是悔不当初。”面对民警的讯问,在黄浦分局老西门派出所的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刘某掩面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而事情的起因要从今年9月讲起。一天,鸟类爱好者刘某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种叫栗额金刚鹦鹉的鸟相当漂亮:绿色的头顶带有艳丽的羽毛,翅膀前端及内侧次级红色覆羽时隐时现。刘某一时难以抑制心中的喜爱之情,立马来到了某花鸟市场欲购买此种鹦鹉。然而,市场内听闻刘某对鹦鹉的描述,围拢在其身边推销的商贩们却纷纷摇头离去。原来刘某口中的鹦鹉属国家保护动物,法律禁止私人买卖。从花鸟市场归来后,刘某却依旧不死心,他想到从网上收购鹦鹉的想法。于是,刘某重新坐回了电脑前,敲打起了键盘搜索关键词。
一阵检索后,刘某通过网络在百度贴吧内找到了一个售卖鹦鹉的微信号。刘某加了网络微信,描述了鹦鹉品种,谈妥了4450元人民币的收购价格。一切如此“顺理成章”。两天后,刘某从某客运站取回了自己朝思慕想的宝贝鹦鹉。正当刘某为得到心爱的鹦鹉暗自窃喜之际,民警却敲响了刘某的家门。
原来,属地老西门派出所接到了杭州警方发来的线索,不久之前,杭州警方破获了一起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的案件,而刘某正是该案的其中一名买家。接获案情后,民警迅速找到了收购鹦鹉的刘某,并将其带至了派出所。
到案后,刘某对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收购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初步鉴定,该栗额金刚鹦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黄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何易
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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