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关于饲养、售卖动物的疫情投诉单,引起了嘉定江桥城管执法中队的注意。
原来有市民反映,江桥镇鹤旋路一小区某户存在“居改非”行为,并且该住户在家中出售疑似蜜袋鼬等野生动物,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尽快查处。
接到投诉单后,中队队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据查,该投诉地点确实有饲养动物的行为。通过问询,房客告诉执法队员,他从2019年5月起在这套二室一厅住房内陆续饲养各类动物。而市民反映的动物场所,主要集中在客厅和一间卧室。经现场清点,屋内共有饲养殖笼43个,而客厅一角放置了二维码付款方式和标价牌。为确定这些动物是否为野生动物,中队当即联系嘉定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江桥镇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取证过程中,经工作人员确认,当事人共饲养龙猫19只、仓鼠2只、刺猬1只,未涉及投诉人反映的蜜袋鼬。此工作结束后,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出了严厉地批评教育,指出在疫情期间出现违法私自交易行为,个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其情况也通知房东。
当事人表示意识到自身错误,向工作人员承诺会在7天内完成整改,恢复房屋原有使用性质,同时保证严格做好消毒卫生工作。由于刺猬属于上海市地方重点保护动物,贩卖和饲养属于违法行为,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当场暂扣并进行后续处理。
近日,江桥镇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再次来到该处地点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及时自行整改完毕,养殖笼内目前只是用于推放一些杂物,动物已经全部处理。
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在居民小区,不得从事“居改非”行为,更不应该在居民区养殖贩卖动物。
作者:史博臻 徐程炜
编辑:张晓鸣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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