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纽约在我的印象中从来都是一个稍显消极的城市。最早得知纽约时我还是一位孩子,在电视上看《北京人在纽约》,觉得这座城市除了背叛、贫穷就是欲望与罪恶,到了最后白茫茫一片大雪,似乎所有熟悉的温情都不复存在。在成长的过程中,“美帝”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在好莱坞电影中,纽约永远如此繁华精彩,就算被邪恶的科学家或外星人拆得七零八落,也毁灭得如此大气磅礴。
第一次来到纽约,站在时代广场巨幅广告霓虹灯下吹西北风,是2008年的年初。冬季的纽约寒冷刺骨之程度,绝不输给我的东北老家。裹着与纽约本地高大上的黑呢子大衣格格不入的鲜艳羽绒服,感觉自己就像是风中飘零的一片小叶子。路人行色匆匆、奔向各自的目的地,脸上没有一丝的犹豫踌躇,即使逆向行走在拥挤的人潮中,也可以脚步坚定不移地横冲直撞。大都会博物馆门口旅游巴士成群停靠,面对着来自世界各地等待集合的游客,黑人街头歌手用嘹亮的嗓音引吭高歌一曲FrankSi natra的经典名曲《纽约,纽约》。开旅游巴士的司机来自墨西哥,内向腼腆,少言寡语,每天出车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只有在自家洗澡时才会哼点家乡小曲。移民纽约十几年的台湾阿姨,就算是在美国经历了高中、大学和好几份工作,却依然觉得文化上两边不靠岸,不知自己究竟归属何地。
在2014年的初夏,我与以色列未婚夫重返纽约,这一次我们是来结婚的。有了爱人的陪伴,虽然城市一如记忆中那般浩瀚冰冷,贫穷与富有依然如天堂与地狱般共存,但行走在大街上,心里却有多一分的踏实安慰。时隔六年,我们抵达纽约时天气仍然微寒,凌晨四点钟的时代广场照旧车流密集,这座不眠不休的都市,仿佛是要耗尽每位过客的最后一点精力才罢休似的。曼哈顿的大街还是那么拥挤,上下班高峰期横冲直撞的大块头上班族仍然不在少数。马路上依旧有年久失修的大坑,地铁隧道里车轮和轨道依旧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路边睡着的无家可归者的场景那么熟悉。布鲁克林区,家家户户贴着春联的华人社区挨着超正统犹太教社区,过了此地,又是一处穆斯林社区。虽然城区是开放的,但社区之间如此泾渭分明、保守孤立,仍然让人惊讶。
在纽约市政厅简单婚礼前的几天,证婚人夫妇特意从华盛顿赶来,陪我们一起度过周末。这对没有孩子的老夫妻一直把我当做女儿一般对待,如今我终于嫁人了,他们也如父母般发自内心地为我高兴。结婚那天早上,他们两老坐了另一辆出租车前往纽约市政厅,当等我们抵达时,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新娘的捧花和新郎西装领子上的玫瑰花(boutineer),由老先生为我的未婚夫亲手戴上。婚礼很简单也很迅速,在几位好友的祝福中,我们结婚了。
从不知道新郎衣领上玫瑰花含义的我们,在接下来的一天中仿佛走进了一个平行世界。从市政厅出发到中城区吃饭,再从中城区的餐厅步行前往洛克菲勒中心的过程中,无论是出租车司机、餐馆服务员、大厦门卫还是路上擦身而过的陌生人,无不露出温暖的笑容,道一句“恭喜”。原本让人感觉粗犷冷淡的城市,刹那间充满了温暖,而这份温暖,并非来自熟悉你的人对你的珍视,却是来自素昧平生者忽然从无坚不摧的坚硬外壳中流露出的一丝善意。一个笑容,一句恭喜,或许只有两秒钟的时间,却可以融化一颗陌生的心,让疲惫的过客蓦然感受到这座浩瀚而残酷的天堂地狱里所蕴含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再多的华丽外表和精致装饰所无法传达的。
丈夫说,纽约应该是他能够想到的最有意思的结婚地点了。
文/关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