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部繁荣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省级政府规章《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为何出台《办法》?在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上海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等方方面面,《办法》有着怎样的意义?为此,文汇记者独家专访了多位业内人士,看看他们眼中的《办法》。
褚晓波(上海市文旅局副局长):
上海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文物收藏重镇,文物收藏活动非常活跃。从前我们更多地侧重于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出发,就怎样防止市场乱象而开展立法,现在我们则是从怎样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展开思路,把服务放在第一位,让这个市场既充满活力,又具备规范的秩序,让行业之间的诚信经营成为风气。
《办法》最大的修订可以说在于创新管理模式,解决管理难题。比如,《文物保护法》规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企业两类文物经营主体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而且规定文物经营主体需要有五名以上中级或高级文博职称人员等条件才具备经营资质。而古玩城的小商户通常就是几个人合伙经营,不可能聘请这么多的专业人员。实践中,古玩旧货市场中的商户未经审批而从事文物经营的情况较为普遍。针对这一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文物市场监管体系,《办法》规定,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并明确了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商户的管理责任,从而形成了政府管古玩市场、古玩市场管商户的监管模式。这项举措使大量的小规模商户可以在“阳光”下合法开展文物经营活动,必将大大激发市场的活力。国家文物局社会文物司对这一模式表示赞同,希望上海先行探索,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经验。
为了给予文物市场方方面面更好的保障,《办法》也以更强的服务意识创新了一系列便民的规定,当然,这对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为申请设立文物商店、文物拍卖许可证、文物拍卖标的等审核施行“一网通办”,申请材料数量和审批时间都相比以往减半,事前审批门槛降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企业经营户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支持文物经营单位、文物相关行业组织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机构合作建立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文物鉴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且这些人才可以参与文博系列的职称评定;将自2017年3月试点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加以固化,这项便民措施在过去三年不到的时间里,共惠及两万多人次,其中不乏来自外省市的,为6万多件宝贝提供了专业且免费的“掌眼”服务。
上海文物市场在全国很有影响力,成交额仅次于北京,收藏家数量也很庞大。《办法》有着很高的“含金量”,相信它的出台无论对企业、商户还是藏家都大有益处,对上海优化文物艺术品市场营商环境,提升文物艺术品产业能级,打造全国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等也都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胡巍(专家):
2019年年初,市政府将《办法》修改列为立法正式项目后,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此过程中前后经历了三十几轮读稿和研讨,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门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高院、市检察院以及部分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论证会十余次,并两次赴国家文物局请示汇报。经过六十余次的修改,最终形成《办法(草案)》,并报市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接办后,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内容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并将规章名称修改为《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上海的文物市场基数较大,文物经营门类齐全。这样的量能够让我们获取一些经验,概括一些办法。最终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办法》,是一份接地气、可操作性强并且具有前瞻性的规章。这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在法律许可框架下的总结与探索。在很多做法方面我们想着走在前面,就是为了今后发挥作用,对未来文物市场的管理服务产生实效性的帮助。
王峰(专家):
《办法》从法律层次来看,属于省级政府规章。
《办法》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实现了政府管古玩市场、古玩市场管商户的监管模式创新。《办法》明确,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并通过市场主办单位在申请许可时一并提交商户基本信息、商户发生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明确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等制度设计,解决了古玩旧货市场内商户的文物经营资质问题,消除了文物经营管理的盲区。对古玩旧货市场主体而言,实现了有法可依;对市场内从事文物购销的商户而言,拥有了合法身份;对文物购买者而言,其合法权益将更有保障。
二是为了保持线上线下监管要求的一致性,《办法》明确了对通过自建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其他网络服务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管理要求。
三是为解决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争议标的是否属于文物难以确认的问题,《办法》将涉案文物鉴定范围从以往的刑事案件扩大至行政执法案件,明确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文物经营执法活动,可以委托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是将文物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立法的方式予以固化。如对实践中群众欢迎的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的做法,《办法》中通过要求建立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制的方式作了规定。
五是对于文物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一些乱象,如冒充文物进行销售,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文物购买者等,《办法》作了禁止性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以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市民合法权益。
赵婧(上海市社会文物行业协会会长、上海文物商店经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从精神追求、审美需求、生活需要、投资保值等出发购买文物,民间收藏需求日益强烈,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近年来,文物经营主体呈现多样化趋势,除了文物商店、拍卖企业、古玩市场,还出现了电商平台;交易品种越来越丰富,交易方式也越来越多元,既有线下也有线上。但随着这些变化,社会文物行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亟需规范。
在现在的形势下,出台《办法》其实是呼应2018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上海先行先试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的契机,对于每一个市场参与者来说都能受益。
《办法》的出台对上海乃至全国的收藏爱好者来说都是福音,从过去到国有文物商店购买文物进行收藏,扩展到拍卖行、古玩城、电商等各种渠道购买文物,这些渠道都是规范的,对于大家来说也增加了很多选择的余地。另一方面,文物收藏者队伍不断壮大,消费增加,也将促进行业活跃有序发展。
承载(上海市社会文物行业协会秘书长):
对于建立一个规范的文物市场体系来说,《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刚刚把笔提起,沾了点墨,真正落下去,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们先从补缺开始,一点点运营、成熟,扩展,再去占领一个空间,通过十年二十年的积累,才可能慢慢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的体系。在这个相当长的过程中,首先要获得行业内的共识,然后获得社会上的认同,还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实践的检验等等。
王佳(上海中福古玩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法》将古玩旧货市场列入文物经营主体中,给了民间收藏很大的鼓舞。过去相关法规均未将古玩旧货市场列在文物经营主体中,但事实上古玩旧货市场覆盖的面非常广,全国可能有几万家。作为古玩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我们很希望能够被纳入这个体系中。
古玩市场过去被称为“鬼市”,小商贩们往往趁着天还没亮偷偷摸摸摆摊。渐渐地,这样的买卖走到了明面上,在小花园里摆摆弄弄。上世纪90年代起,全国各地陆续建起古玩城,把户外古玩经营融入到一个相对环境较好的场所中来。这其实也对古玩城的经营者和商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者不能无序管理,商户也不能逃避制约。
以中福古玩城来说,我们会与每一家入驻的商户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让他们保证按照市场的诚信经营规范。进了这个商城,所有商品都要明码标价,仅有较少的议价空间,销售是透明化的。每年我们对所有商户都有打分评判,并且会公示,既评诚信商户,也有末位淘汰制。
民间文物收藏市场需要规范,才能走得更远。
文字整理:范昕
视频拍摄:周俊超
编辑:范昕
责任编辑:邢晓芳
配图均为上海自2017年3月试点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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