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社会规范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协调群体、乡村、社区、邻里的关系,促成家庭与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能没有新时代的礼仪文化制度、规矩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指导。今天我们仍然面临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的任务。在这一方面,礼学有深厚的资源。
礼之中有不少行为规范其实就是文明的习惯,在今天仍有价值。衣食住行的行为规范如:吃饭时不要发出“咤咤”的声音,已经用筷子夹起的鱼肉不要再放回盘中,不要专挑一样好吃的吃;不要侧耳偷听别人说话,答话不要高声喊叫,目光不要游移不定,站立要正,坐姿要雅等。《礼记》中还有不少道德训诫,这些道德训诫具有普遍的意义。例如:“敖(傲)不可长,欲不可从(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曲礼上》)这些都是有益我们身心的格言。
“礼”是什么?我国很早就是礼义之邦。儒家的礼是古代社会的生活规范、规矩,包括等级秩序等。礼起源于习俗。儒家的礼节,除日常应事接物外,重大的如冠、婚、丧、祭、朝、聘、乡、射等,都有其具体含义。冠礼在明成人之责;婚礼在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丧礼在慎终追远,明死生之义;祭礼使民诚信忠敬,其中祭天为报本返始,祭祖为追养继孝,祭百神为崇德报功;朝觐之礼,在明君臣之义;聘问之礼,使天子、诸侯相互尊敬;乡饮酒之礼在明长幼之序;通过射礼可以观察德行。总之,这些古礼包含了宗教、政治、伦理、艺术、美学的价值,对于稳定社会、调治人心、提高生活品质都有积极意义。
礼乐文明中的政治正义与社会治理的智慧
关于《周礼》,钱玄认为:“《周礼》是儒家之书,其成书在战国后期。”其思想主要属早期儒家,也有一些是发展到战国后期的儒家融合儒、道、法、阴阳等家思想而成(参见钱玄:《前言》,钱玄、钱兴奇等注译:《周礼》,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5页)。杨宽说:“《周礼》虽是春秋、战国间的著作,其所述的制度已非西周时代的本来面目,夹杂有许多拼凑和理想的部分,但是其中所记的乡遂制度,基本上还保存着西周春秋时代的特点。”又说,《周礼》所载已不是西周原有制度,“是儒家按后世流行制度作了改造的”(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5页,《前言》第2页)。
《礼记·王制》与《周礼》都是讨论制度的,大体上体现了先秦儒家的理念与制度设计,当然其中有的制度在西周春秋时代实行过,有的制度在战国时代实行过。《周礼·地官司徒第二》、《礼记·王制》虽一为古文经,一为今文经,然如我们打破今古文的壁垒,从两者有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福利制度的内容来看,相关性较大。
礼之中有对后世的土地制度极有影响力的“一夫授田百亩”的制度设计。《王制》“制农田百亩”,制度规定一个农夫受田百亩。百亩土地按肥瘠分类,上等土地一个农夫可供养九人,次一等的可供养八人,依次递减为七人、六人、五人。庶人在官府任职者的俸禄,依这五等农夫的收入区分等差。诸侯的下士的俸禄比照上等土地的农夫,使他们的俸禄足以代替他们亲自耕种所得。中士的俸禄比下士多一倍,上士的俸禄比中士多一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四倍,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俸禄显然是有差等的,但农夫有农田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周官》与《王制》都有对社会弱者予以关爱与扶助的制度设计。例如,有养老制度。上古虞夏殷周都有养老之礼,肯定综合前代的周制,强调实行养老礼的礼仪制度。五十岁以上老人(包括平民)享受优待。三代君王举行养老礼后,都要按户校核居民的年龄。年八十的人可以有一个儿子不服徭役;年九十的人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残疾、有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家中可有一人不服徭役;为父母服丧者,三年不服徭役;从大夫采地迁徙到诸侯采地的人,三个月不服徭役;从别的诸侯国迁徙来的人,一年不服徭役。
关于对待鳏寡孤独与残疾人等社会弱者,《王制》几乎重复孟子之说,指出: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礼记·王制》)
“常饩”,即经常性的粮食救济或生活补贴。又说:“喑、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对于聋、哑及肢体有残疾、障碍的人则有供养制度,即由国家养活。国家则以工匠的收入来供养他们。又曰:“庶人耆老不徒食”,即老百姓中的老人不能只有饭而无菜肴。又曰:“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即通过教化形成风气,引导人民孝敬长上,帮助贫困者。
古时借助民力耕种公田而不征收民的田税;贸易场所只征收店铺税而不征收货物税;关卡只稽查而不征税;开放山林河湖,百姓可按时令去樵采渔猎;耕种祭田不征税;征用民力一年不超过三天;田地和居邑不得出卖;墓地不得要求墓葬区以外的地方。
涉及政治参与权、受教育权的有关选拔人才的制度,亦是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的一部分。《王制》对庶民中的人才的选拔、任用并授以爵禄予以肯定,并规定了步骤。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记·乐记》)
“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郭按:声字,《说苑》引为性字),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记·乐记》)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
(《礼记·乐记》)
“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礼记·文王世子》)
礼乐教化,主要是和谐并提升百姓的素养的。礼乐之教把天地精神、人的性情与日用伦常贯穿起来了。礼乐的社会功能,尤其是与法律、政令相配合,使社会和谐。礼乐之中有秩序、节度、交往、和谐的原则与原理。在“礼”这种伦理秩序中,亦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价值。荀子推崇“礼”为“道德之极”、“治辨之极”、“人道之极”,因为“礼”的目的是使贵者受敬,老者受孝,长者受悌,幼者得到慈爱,贱者得到恩惠。在贵贱有等的礼制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诸德,以及弱者、弱小势力的保护问题。
▲2018年山东祭孔大典现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礼记·曲礼上》)
这一交往原理包含如下内容:以德为贵,自谦并尊重别人,讲究施惠与报答,礼尚往来。无论富贵或贫贱,都互相尊重,互利互惠。这里提到对负贩、贫贱等弱者的尊重和对等的施报关系。过去我们对“礼不下庶人”的理解有误,据清代人孙希旦的注释,“礼不下庶人”说的是不为庶人制礼,而不是说对庶人不以礼或庶人无礼制可行。古时制礼,自士以上,如冠礼、婚礼、相见礼等都是士礼,庶人则参照士礼而行,婚丧葬祭的标准可以降低,在节文与仪物诸方面量力而行。
在社会治理上,儒家重视道德教化,同时重视法治。《王制》中也有刑罚制度的记录与设计。涉及在审案、判案、处罚过程中如何审慎、认真,避免冤案,严格程序及对私人领域的保护问题。
《周礼·地官司徒》、《王制》中有关理念与制度安排中,体现了中国先民的原始人道主义,体现了中华民族以“仁爱”为核心的价值系统与人文精神。其中,有不少制度文明的成果值得我们重视。如有关应对灾荒、瘟疫,予以组织化救助的制度,有关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贫困者等社会弱者的尊重与优待的制度,都是极有人性化的制度,且后世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发展,这都有类似今天的福利国家与福利社会的因素。有关颁职事及居处、土地、赋税、商业的制度与政策中对老百姓权利与福祉的一定程度的关注与保证,有关小民的受教育权与参与政治权的基本保障,有关对百姓施以道德与技能教育的制度,有关刑律制定与审判案件的慎重、程序化与私人领域的保护方面等,也都涉及今天所说的社会公平公正问题。只要我们用历史主义的观点去省视,同样是在等级制度中,以我国先秦与同时代的古希腊、古印度、古埃及的政治文明相比照,则不难看出中国政治哲学理念与制度中的可贵之处,这些资源至今还有进一步作创造性转化的价值与意义,希望国人不要过于轻视了。
礼乐文明中的道德理性与君子人格
《表记》讲以仁德为标准。《儒行》记载了孔子阐述儒者的十六种高尚品行,有温良、敬慎、宽裕、逊接、礼节、言谈、歌乐、散财等,皆以仁德为本。其中讲到澡身浴德,特立独行,见死而不更其守,可亲而不可劫,可近而不可迫,可杀而不可辱。
“儒有忠信以为甲胄,礼义以为干橹,戴仁而行,抱义而处。”儒者把忠信作为甲胄,把礼义作为盾牌,头戴仁而行,怀抱义而居。
“儒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不祈土地,立义以为土地;不祈多积,多文以为富。”儒者不以金玉为宝,而把忠信当作宝贝;不祈求土地,而以道义作为立身之地;不祈求多积财物,而以学识广博、多才多艺作为富有。
“儒有今人与居,古人与稽。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适弗逢世,上弗援,下弗推,谗谄之民有比党而危之者,身可危也,而志不可夺也。虽危起居,竟信(伸)其志,犹将不忘百姓之病也。其忧思有如此者。”儒者生活在现代,却与古人的意趣相合。在现代社会的行为,可以成为后世的楷模。有君子恰好生不逢时,上面没人援引,下面没人推举,谗佞谄媚的人结伙陷害他。虽然他的身体可能危险,志操却毫不动摇,虽处险境,举动行事仍然伸展自己的志向,念念不忘老百姓的疾苦。儒者的忧国哀民的心就是这样的。
“儒有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幽居而不淫,上通而不困;礼之以和为贵,忠信之美,优游之法;慕贤而容众,毁方而瓦合。其宽裕有如此者。”
儒者广博地学习而无止尽,切实地实行而不厌倦,隐居独处时不淫邪放纵,上通国君被重用而不会失态困窘。以礼待人,以和为贵,有忠信的美德,优游从容的风度,思慕贤人而又包容众人,有时可以磨毁自己的方正的棱角而依随众庶,犹如房瓦之垒合。儒有的宽厚容众就是这样的。熊十力、钱宾四先生等都很重视《儒行》。
《礼记》中有关人的教养与人格成长,特别是君子人格的养成的智慧,体现了儒教文明的特色。儒家教育是多样、全面的,其内核是成德之教,其目的是培养君子,成圣成贤,其方法是用礼乐六艺浸润身心,以自我教育与调节性情心理为主,其功能在于改善政治与风俗,其特点是不脱离平凡生活,知行合一、内外合一的体验。在当代建设现代社会,培养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过程中,尤其需要调动儒家修养身心与涵养性情的文化资源。忠信是礼的基本精神,义理则是规矩仪式。
“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记·礼器》)
“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巳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礼记·礼运》)
《礼运》强调礼对于人的人格成长与治理国政的重要性。礼的功用首在治理人情。“故圣人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脩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同上)这里强调礼为义之实,义为仁之节,仁是义之本,肯定“治国不以礼,
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於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於顺,犹食而弗肥也。”(同上)
《礼运》对于人的界定,如前所述,是把人放在天地之中的。尽管人是天地之最秀者,但人是具有终极信仰的人,人是在自然生态序列中的人。同时,人又是治理的主要对象(即“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这里对人的界定,是以礼义、仁德为中心的,而人应当是道德的人。这里也强调了作为治国之本的礼,而礼的规范中,重要的是道德仁义的精神。《王制》亦强调道德教化,指出司徒之官的使命是节民性与兴民德,推行六礼、七教、八政。
《王制》重视教化,强调“节民性”与“兴民德”,肯定人文教化,发挥退休官员、乡下贤达的作用,运用射礼、乡饮酒礼等,通过习礼对民众、青年进行持续不断的教化。
“司徒脩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礼记·王制》)
司徒修习六礼(冠、婚、丧、祭、乡饮酒和乡射礼),来节制民众的性情,讲明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等伦理)来提高人民的德行,整顿八政(饮食、衣服、技艺、器物品类、长度单位、容量单位、计数方法、物品规格等制度和规定)来防止淫邪,规范道德来统一社会风俗,赡养老人来诱导人民孝敬长上,抚恤孤独的人来诱导人们帮助贫乏的人,尊重贤能的人以崇尚道德,检举、摒除邪恶,实在是屡教不改的人,再摒弃到远方。由此可见,王制就是道德之治。
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交往关系,以及人自身的身心关系方面,儒家有极其重要的资源,尤其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 “恕道”,“推爱”“推恩”的方式,值得珍视。“爱有差等”是具体理性、实践理性,恰可证成普爱。儒家强调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但儒家人己、人物关系,是交互主体性的。成己、成人、成物等是仁心推扩的过程。这对今天的人际交往与文明对话有其积极意义。人的道德性尤表现为在对自然物取用上的反思性,反思贪欲、占有欲,使人更加肯定动植物自身的价值,成为宇宙大家庭中自觉维护生态伦理的成员。人的道德性也表现在社会治理上,则更加尊重庶民大众的权益,予不利者以最大的关爱,并有更多制度的保障,促成社会的和谐。这里包含了教育公平之于政治公平的基础性,促使阶级阶层间的合理流动,保证一定意义上的社会公正。这些都是礼学的真义。礼乐文明的现代意义
徐复观先生指出,中国之所谓人文,乃指礼乐之教,礼乐之治。《周易》的“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实即是兴礼乐以化成天下。“儒家的政治,首重教化;礼乐正是教化的具体内容。由礼乐所发生的教化作用,是要人民以自己的力量完成自己的人格,达到社会(原注:风俗)的谐和。由此可以了解礼乐之治,何以成为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徐复观全集》,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38页)
徐先生指出“礼乐”有三方面功能或作用。第一,在政治层面上,人把人当人看待,这是理解礼治的基础。第二,在社会层面上,建立一个“群居而不乱”,“体情而防乱”,既有秩序,又有自由的合理的社会风俗习惯。第三,在个人修养的层面上,“人的修养的根本问题,乃在生命里有情与理的对立。礼是要求能得情与理之中,因而克服这种对立所建立的生活形态”。“现代文化的危机,根源非一。但人的情感因得不到安顿以趋向横决;人的关系,因得不到和谐,以致于断绝,应当也是主要的根源。我这时提出中国人文的礼乐之教,把礼乐的根源意义,在现代中,重新加以发现,或者也是现代知识分子,值得努力的课题之一。”(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徐复观全集》,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91、292页)徐先生此说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的确需要重新发现礼乐的现代价值。
关于“礼乐”的意义,徐先生说它包罗广大,其中之一乃在于对具体生命中的情欲的安顿,使情欲与理性能得到谐和统一,以建立生活行为的中道。更使情欲向理性升进,转变原始性的生命,以成为“成己成物”的道德理性的生命,由此道德理性的生命,以担承自己,担承人类的命运。这便可以显出中国人文主义的深度,并不同于西方所谓人文主义的深度。中囯人文主义与西方人文主义确有其不同,中国人文主义不是寡头的人文主义,它不与宗教对立,不与自然对立,不与科学对立,的确有其深度。
徐先生对于“礼教吃人”说予以批评,指出:“即使在封建时代,礼也是维系‘人地’地位及人与人的合理关系,而不是吃人的。封建的宗法制度,主要靠亲亲与尊尊两种精神;礼即是把两种精神融合在一起,以定出一套适切的行为规范。这与由法家只有尊尊而沒有亲亲的精神所定出的秦代礼仪,绝不相同,在实际上大大缓和了政治中的压制关系。汉儒多反对叔孙通取秦仪以定汉仪,而思另有所制作,其根本原因在此。”(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徐复观全集》,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87页)
徐先生认为,“立于礼”,“约之以礼”,以礼来节制人的性格与行为,以礼为“为仁”的工夫,是孔子立教的最大特色之一。“孔子的后学,由古礼以发现礼意,即发现古礼中原有的精神及可能发展出的精神,由此对礼加以新评价,新解释,以期在时代中有实现个人、社会、政治上合理生活方式的实践意义,作了长期的努力;此观于大小戴《礼记》中先秦的遗篇而可见。《春秋三传》亦无不以礼为纲维、为血脉。这不是其他各经所能比拟的。”(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徐复观全集》,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157页。)汉承秦代刑法、官制之后,社会人伦秩序出现一些问题,叔孙通们的朝仪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西汉儒者,自贾谊以降,莫不继先秦儒者,重新诠释礼乐,并借助礼乐之教的推行,补充刑法、政令的单面化,发展民间社会,调整政治、社会与人生。在一定意义上,礼乐是补充、调整、改善单面的刑法或政令的。此有助于文明的建构与保护民间的道德资源。
儒学以仁义为道体,以礼乐为路径。礼是民族、国家、社会、家庭的秩序。以个人言,守礼则文明,无礼则禽兽。以群体言,隆礼则致治,悖礼则致乱。乐是礼的补充。礼治理身形,乐陶冶性情。法律出于强制,礼则出于人性之自然,靠人的良知与社会习尚即可推行。法治无礼乐辅助,则徒有具文。民主无礼乐维系,则徒增混乱。如人人不知尊重他人,亦不知尊重自己,又怎能施行民主?礼的作用,在保障人与人自由的界限,人类要求得自由,不能离开礼与礼乐。礼与礼乐是从社会上层到老百姓的行为方式。西方法律背后是基督教精神在支撑在起作用,中国新时代法律背后一定要有本土文化精神,特别是长期积淀下来并对公序良俗有滋润的儒家礼乐文明来支撑来起作用。
“礼”具有秩序、节度、和谐、交往四大原理。三礼之学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遗产,仍有其现代价值。礼让为国,安定社会,消弭争夺战乱,节制骄奢淫逸,是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前提。以一定的规矩制度来节制人们的行为,调和各种冲突,协调人际关系,使人事处理恰到好处,是礼乐制度的正面价值。这里有社会正义的意蕴,即反对贫富过于悬殊。一部分人富起来了,富了以后怎么办?孔子讲“富而后教”,“富而好礼”,讲教化、教养,反对辅张浪费、夸财斗富,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有土豪的心态与做派。目前我国的大众文化渲染淫逸,对社会风气有极大的腐蚀作用,对青少年的成长十分不利,而文化批评的力量却格外薄弱。这是值得我们检讨的。“礼”恰好是调节和治理我们的欲望人情的。
就现代生活而言,在外在强制的法律与内在自律的道德良知之间,有很大的空间,即包含社会礼俗在内的成文与不成文的生活规范,这就是所谓“礼”。古今社会规范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协调群体、乡村、社区、邻里的关系,促成家庭与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能没有新时代的礼仪文化制度、规矩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指导。今天我们仍然面临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的任务。在这一方面,礼学有深厚的资源。就国家间的交往而论,尽管周秦之际的诸侯国与现代的民族国家不可同日而语,但互利互惠、和平共处的交往之礼义,亦有可借鉴之处。
礼乐文明在社会与国家治理方面,在人的精神安立、安身立命方面的意义甚大甚广,不可轻视。我们今天建设新时代的礼与礼乐,应以此为目标。(作者系武汉大学国学院教授。本文节选自作者在2018年11月“礼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演)
作者:郭齐勇
编辑:王秋童
责任编辑:任思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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