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苏轼的“敌人”,从政治上说,最大的政敌自然非王安石莫属。王安石和苏轼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关于“新法”的争论,但政治斗争中难免用到一些手段。苏轼的同年林希写过一部笔记叫做《野史》,里面有这样一段:
王安石恨怒苏轼,欲害之,未有以发。会诏近侍举谏官,谢景温建言:“凡被举官,移台考劾,所举非其人,即坐举者。”人固疑其意有所在也。范镇荐轼,景温即劾轼,向丁父忧归蜀,往还多乘舟载物,货卖私盐等事。安石大喜,以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下八路案问,水行及陆行所历州县,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讯问。卖盐卒无其实,眉州兵夫乃迎候新守,因送轼至京。既无以坐轼,会轼请外,例当作州,巧抑其资,以为杭倅,卒不能害轼。士论无不薄景温云。(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三引)
此时的林希是替苏轼说话的,讲王安石很不好。“恨怒苏轼,欲害之,未有以发”,说王安石很恼火,苏轼总是反驳他的“新法”,想害他,但是又没有办法。“会诏近侍举谏官”,正好朝廷要推举谏官,王安石的亲家谢景温就提了个建议:“凡被举官,移台考劾,所举非其人,即坐举者。”被推荐的官员,把名单拿到御史台考核一下,如果这个人不合格,推举的人要被连坐。这建议表面似乎有些道理,但人家怀疑谢景温要干什么,是不是有什么目的?苏轼的同乡长辈范镇,推荐苏轼担任谏官。然后谢景温马上调查苏轼,发现有问题了。据说,以前苏洵去世的时候,苏氏兄弟运送苏洵的灵柩回家,在四川和开封之间,来回带了很多的货物,贩卖私盐。北宋的国家官员是不可以做这个生意的,你就算做得很规矩,作为官员也是品德不佳的表现。那么这个说法有没有证据呢?按北宋的制度,御史台其实不需要提供证据,这是御史的特权,叫做“风闻言事”,他只要说“我听说的”就可以提出弹劾。于是王安石看到驱逐苏轼的机会来了,非常开心。熙宁三年(1070)八月五日奏上,第二天就“事下八路案问”。宋代的“路”相当于现在的省那么大,到八个路去查问,经过的州县都去查,询问有没有带货物去贩卖。查下来的结果,没有带盐,但是坐了官家的船。正好朝廷新任命了一位苏轼家乡眉州的地方官,州府派船到外面迎接新官上任,顺便把苏轼一起送出来。这个算是苏轼利用了公家的交通,坐了公船。这个罪名很小,没有办法定一个很重的罪名。但是就因为这一场风波,苏轼不能再待在朝廷里面了,只好申请到外面当地方官。
为什么呢?苏轼本来应该留在京城继续争论“新法”的,但是有一次司马光见宋神宗的时候谈到苏轼,司马光讲到苏轼怎么好,神宗却冒出一句“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条)。司马光搞不懂苏轼为什么不好,然后神宗和他讲这件事。虽然这个卖盐没有事实,但是总归坐了公家的船,不好。苏轼通过司马光知道皇帝对他的印象已经坏了,留在京城没什么意思,就到外面当地方官去了。当时按照苏轼的资历是可以做知州的,但却让他去做杭州的通判。王安石用这么一个办法把苏轼赶出了首都。后来苏轼遭受“乌台诗案”,不但旧党的官员上书救他,他的同年进士章惇也为他说话。据说王安石也反对这样做,但没有确实的依据,当时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是反复地给苏轼说话,认为不能够用这个罪名杀苏轼。可能王安礼的行为有利于缓解王、苏两家之间的矛盾。
王、苏的和解发生在元丰七年(1084)苏轼从庐山下来,继续坐船经过石钟山以后到现在的南京,当时王安石退居在那里,两个人见了面。这件事情是宋人津津乐道的,有许多笔记描绘这两大政敌相见的情形。其一致之处,是说苏轼和王安石相见甚欢,两个人非常要好;但是具体的情况,每个人的记载都不一样。我们看陈师道《后山谈丛》的记载,因为他是苏轼的学生,应该还是有点儿可靠。他说:“苏公自黄移汝,过金陵,见王荆公。公曰:‘好个翰林学士,某久以此奉公。’”好一个翰林学士,我早就想你适合当翰林学士。这句话在宋朝是有典故的,据说是南唐的李后主被抓到开封,太祖皇帝善待李后主,拉着李后主的手说好一个翰林学士。王安石把这个话送给苏轼。苏轼听了这个话后给王安石讲了一个故事:
抚州出杖鼓鞚,淮南豪子以厚价购之,而抚人有之,保之已数世矣,不远千里,登门求售。豪子击之,曰无声,遂不售。抚人恨怒,至河上,投之水中,吞吐有声,熟视而叹曰:“你早作声,我不至此。”
这“杖鼓鞚”,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一个抚州人家里传下来一个杖鼓鞚,淮南的一个有钱人出高价购买,不远千里,到淮南登门求售。淮南人打了一下,打不响,就不买。抚州人只好拿回来,过河的时候把它丢在水里。没想到,它到水里却“吞吐有声”。于是抚州人叹道:“你早作声,我不至此。”这个话有点儿双关了,可能苏轼就是用这样讲笑话的方式和王安石沟通。
节选自《苏轼苏辙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6月
作者:朱刚
编辑:陈瑜
来源:复旦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