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6日至今,崇明全区水域禁渔期已1个月余。期间,崇明警方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打击了一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分子。为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生态景象,崇明警方对非法捕捞持续“亮剑”,3月中旬再破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全面压缩非法捕捞人员活动空间。
3月11日,新海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沙某某、刘某某分别携带升压器、蓄电池、电网兜、捕鱼网等作案工具偷偷在案发河道实施电捕鱼时,被加强巡逻的民警先后当场查获。经讯问,沙某某、刘某某2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2人已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3月12日,东旺沙边防派出所联合东滩湿地保护区治安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夏某某、高某(女)。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受利益驱使,两人划小船在北八滧水闸外水域进行电捕鱼的犯罪事实。现夏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高某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3月13日,建设派出所与崇明渔政部门联合巡查中破获今年首起地笼加毒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女)到案后交代,她先把农药“敌杀死”进行稀释,后洒在地笼旁边的河水里,坐等鱼虾蟹逃出来钻到地笼里。所幸巡查抓获及时,相关部门及时对该水域进行了清理。现王已被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之后,崇明警方又先后在汲浜、庙镇、城桥、堡镇、新河、竖新等地区破获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电捕鱼、毒鱼、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给崇明水域生态带来了严重危害,崇明警方将继续依法严打严查,同时呼吁广大居民如果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刻报警。
作者:何易
编辑:孙华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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