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他人抢用共享单车发生摩擦,怒气难消纠集朋友进行报复,用木棍击打被害人头部造成对方重伤,事后畏罪潜逃。直至约两年后,公安机关在天津市的一家小饭馆将正在打工的该男子抓获,这桩荒唐事才告一段落。
2017年7月的一天晚上,小张和同事6人骑着共享单车来到单位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饭。到达目的地后,小张等人把自行车停靠在门口,为了饭后继续用车,他们没有结束行程将车上锁。
没过多久,酒足饭饱的李某从隔壁的饭店走了出来,看到一旁的共享单车便想骑走。此时,坐在店内的小张注意到了李某欲推车离开,遂出门告诉对方这辆车自己在用,让他不要骑走。面对小张的要求,李某不予理睬,坚持要骑上车,于是两人发生了言语争执。店内的同事看到小张与人起冲突就纷纷走了出来,李某见对方人多势众只能作罢。
离开现场后,李某的一口恶气难以下咽,遂拨打朋友的电话让他们帮忙出头。待其朋友驾车赶到,气急败坏的李某马上拿起车内的木棍杀回饭店,他的朋友们紧随其后。众人进入饭店后,李某先用棍子敲打了坐在饭店门口的小张同事,又叫嚣着让小张出来。
面对突如其来的挑衅,小张等人毫不示弱来到店外,但小张刚一出门,脑袋上就接连挨了李某等人的几记闷棍,跪倒在地面上,他的同事见状立即拿起手边的塑料椅进行还击,双方顿时乱作一团,已经“报仇”的李某无心恋战,带着朋友们迅速驾车逃离。而另一边,头部被重击的小张已经满脸是血,倒在地上呕吐不止,他的同事急忙将其送医。
被害人小张头部受到重创,后经鉴定构成重伤,李某等人得知对方伤势严重,自己无钱赔付,便在案发后纷纷藏匿。2017年9月,公安机关在异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理,他们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而李某一路向北逃匿,直至2019年5月被民警抓获,被抓时,他正在一家街边饭店内打工。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周渊 顾承骁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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