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结合施蛰存及前人著录的那几款铭文,我们大致可以认为,这位张姓工匠主要活跃于东汉建安六年前后,他很有可能是一位深受大家喜爱的民间作坊的主人,所以其所造带钩上都会加上自己的款识。这不仅是秦汉以来物勒工名传统的变体,也是当时带钩印方兴未艾的一个反映。
带钩,又叫钩。在文献中,还有异名叫师比、鲜卑、犀比、犀毗等。据 《太平御览》:“钩络者,鞍饰革带也,世名为钩络带。”也就是说,带钩不仅可以用于衣物上,也可以用于鞍马上。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所用的带钩,却不一定是同一来源,很有可能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但无论如何,带钩这种用具,无论是在农耕社会还是游牧社会,都曾经被广泛应用。从功能上来说,带钩不仅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即束带和佩系,还有一定的装饰作用,即通过其各种不同的造型,达到点缀的效果。带钩的材质也很丰富,有金银铜铁骨玉等,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充分展示出了古人的艺术想象力和表现力。至少在春秋时期,带钩已经进入了日常生活之中,一直要到魏晋时期,带钩才逐渐从日常生活中退出。由此可见,虽然只是一件小小的物件,却一直陪伴古人生活有千年之久。
马衡在《中国金石学概论》第一章《历代铜器》一节中,曾经言及带钩上的文字云:“文字或作吉祥语,或纪年月日,或为官号,或为姓名。有刻于面者,有刻于背者,有刻于柱底者。柱底之文,可代印章,故往往多反文。《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之丙午钩,下有张师信印四字(其在背或在柱底则未详),明著印字,尤可证也。”他的这个说法影响深远,至今仍为很多讲述相关文物的研究者所广泛采用。马衡对于带钩文字的概括,显然充满了真知灼见,足见其作为近代金石学巨擘不同凡响的眼光。但具体到张师信印钩这个问题上,则因为他只见阮氏著录而未睹实物甚至拓片所以受到了误导。
今考阮元的《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卷十著录此钩为:“丙午钩。铭十一字,阳识。‘午’下一字旧释为‘作’,此本文未全,据赵太常摹本编入。”赵太常就是赵秉冲,字谦士,号研怀,上海人。嘉庆七年二月至嘉庆十年五月任太常寺卿(阮元书成于嘉庆九年,故称之为赵太常),后任户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赵氏长期供奉内廷,常常会摹录宫中所藏古铜器,以为嗜好。也就是说,阮氏著录之器,可能是出自宫内,或者宫内也收藏有与阮氏所见拓本展示的同样的器物。阮元在书中引用了翁方纲的《两汉金石记》中的观点,来说明这种带钩的时代为西汉,说明二者至少造型应该是相同的。而据张廷济《清仪阁金石题识》卷一中记载,翁方纲在《两汉金石记》中著录的这一张师信印带钩,是根据宋葆淳送给他的一张自己所藏带钩的拓片。但这件带钩本身,很快又转手于他人了。 “嘉庆丙子九月四日,安邑老友宋芝山学正葆淳来清仪阁云,张师信印带钩为张痠铜舍人埙借去以赠毕秋帆制军,时未多拓,深可惋惜。”如此说来,或许宫中所藏的这件带钩,就是当年翁方纲、阮元著录的那一件,而随着毕沅的抄家物资一起,又到了宫内。张廷济这书中还记述到一个内容,颇让人迷惑,就是他在嘉庆十八年时候说《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中并未著录此钩。可此钩明明见于该书卷十,且阮元在《积古斋》序言中曾说:“友人之与余同好者,则有江侍御德基、朱又甫为弼、孙观察星衍、赵银台秉冲、翁比部树培、秦太史恩复、宋学博葆醇、钱博士玷、赵晋斋魏、何梦华元锡、江郑堂藩、张解元廷济等各有藏器,各有拓本,余皆聚之,与余所自藏自拓者,集为《钟鼎款识》一书,以续薛尚功之后。”也就是说,张廷济其实也是参与了《积古斋》一书的编纂的,但他究竟何出此言,实在很难令人理解。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此钩的年代,阮元在书中采纳的是翁方纲的意见,但其实翁方纲之子,也就是阮元在序言中提到的翁树培,或许对于此钩的断代别有见解。在他的《古泉汇考·新莽六泉录》一书中,翁树培认为:“张师信带钩上铸一钱无字颇似小泉之背文。”小泉,说的是新莽时期的小泉直一钱,即翁树培大概是觉得此钩应该是成于东京吧?可惜的是,大概出于子不言父之过的缘故,翁树培并没有将其观点进一步阐发。
《积古斋》一书中并未著录此钩的器形,故马衡猜测这四字应该是在“背或在柱底”。事实上,带钩文字要是作为印章之用,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与位置有关,即须在背或柱底,这样才有可能钤盖。一则与文字方向有关,即必须是反文,这样盖出来的文字才是正文。马衡当时只讲到了位置,却忽视了阮氏在书中所摹“张师信印”四字并非反文一事。也正是因为马衡曾经有此判断,因此将此四字视为印章的看法,至今不绝。
带有“张师信印”四字的带钩,还可以见到好几处著录。如施蛰存的《北山谈艺录续编》中著录一件带钩,说:
右汉铜带钩正背侧三面全拓,此纸甚精。背铭曰“长宜君官,士至三公”,下有“张师信印”四字。《两汉金石记》著录一钩,铭曰:“六年五月丙午作,张师信印。”翁覃溪云汉自武帝始有年号,此器但云六年,故知是西汉器也。此钩无年月,而作吉语,亦有张师信印,则与翁氏所录者属一人一时所制矣。武帝建元以前金石刻,余所知仅赵二十二年群臣上酬刻石,及鲁六年造北陛题字,曰赵,曰鲁,皆著其国号。若但云六年,安知其为高帝之六年乎?抑孝惠文景之六年乎?想当时纪年,必不如是,且二钩篆势亦不似汉初笔法,又汉初不置三公,民间颂祷之辞不应远企《周官》,此余不能无疑也。汉镜铭有云“官至三公中尚侍”者,明是东京制作也。余览阅阮《识》、翁《记》均将此品称作“丙午钩”。
细细体味施氏措辞,可见他是认为“张师信印”钩似乎不应该是西汉时期的作品。但对于这四个字,却并无解释,想来是将其作为物权的标志了吧。
另外,徐乃昌的《镜影楼钩影》一书中,也著录了两件张师信印钩。“张师信印”四字,一是由上到下,一则反之,也都是正文。因为其中之一明确记录为建安六年所造,则这几件同款的带钩,应该都是制成于这年的前后。所以,宣哲在《镜影楼钩影序》中说:“《积古斋》采张师钩,翁覃溪以汉初无纪元,考为高帝或景帝时物,而是编张师诸钩有明白纪建安六年者,证以《长历》益信。五月实有丙午日,此又非覃溪暨阮文达所及知矣。”不过,在存有建安六年款这件带钩的释文中,鲍鼎以为“盖阮氏成书时,此钩尚未出土,故据覃溪语目为西汉,而不知为献帝时物”,不知其此言何所凭据?但鲍鼎的考释,极见功力,如他解释“张师信印”四字时以为:“‘信印’为汉印中习语,‘张’为工人之姓,‘师’为工匠之通称,犹初平洗之‘吴师’,非可以‘师信’二字为名也。”正如鲍鼎所言,汉印中用“信印”两字者极多,都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物权。而“师”为工匠通称一事,除了文中所言之外,再如容庚《汉金文录》卷二中著录的扶侯铜钟的铭文:“阳嘉三年九月十八日雷师作,值钱二千五百。扶侯钟,宜□。”再如1975年四川江油出土了曹魏时期的铜弩机,其中一件刻铭:“景初二年二月一日左尚方造骑口口监作吏苏口司马张口臂师王客身师口口”表明这件弩机是曹魏时期掌管制作宫廷刀剑兵器的左尚方负责制造的。监作吏苏、司马张为督造的官员,臂师王客、身师为制作此弩的技术工匠。再如官府机构所造弩机“建安廿二年四月十三日所市,八千五百,师□福。”又有南京赵史岗四号墓出土的一件越窑青瓷虎子,其腹部刻划:“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从这些不同文物的铭文不仅可以看出,从秦汉以来形成的这种物勒工名的传统一直在延续,也可见“师”作为工匠通称这一用法,也是延续了很久。
张师信印带钩目前所知还有一件,也是徐乃昌所收,但未曾收入《钩影》之中,想来得之已在晚岁。这款带钩除了与其他张师信印钩一样有着这四字标识之外,另外钮上尚有瓦当形铭文“长宜子孙”四字。上述几件张师信印款的带钩,根据王世湘的研究,从造型上来说,都属于琵琶形,钩钮位于钩体的中部,大概是这一类型带钩的晚期造型。结合施蛰存及前人著录的那几款铭文,我们大致可以认为,这位张姓工匠主要活跃于东汉建安六年前后,他很有可能是一位深受大家喜爱的民间作坊的主人,所以其所造带钩上都会加上自己的款识。另外他也会根据不同需求,在带钩上铸作相应的祝词或吉语。而他“张师信印”的这一款识,不仅是秦汉以来物勒工名传统的变体,也是当时带钩印方兴未艾的一个反映。且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可以视作一种自觉的品牌宣示,未尝不能将其看作是一种商标。至少,可以将这一标识视为商标之滥觞。张氏工匠刻意标举其品牌的这种意识,尤其是与其他见诸著录的带钩上传达的信息相较,显得格外突出,因这种突出制作者款识的做法,并非是带钩的常态。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那张师信印这个商标,将远远早于广为人知的北宋时期山东济南刘氏针铺的白兔商标。
作者: 柳向春(上海博物馆研究馆员)
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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