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符的华丽总是可以轻松逾越文字、语言、文化背景的限制,在不同地域、不同肤色、不同宗教的人们耳畔形成共鸣。在德国基尔大学音乐史教授杨兹(TobiasJanz)看来,如果有这样一本全球音乐通史,那么从18世纪起,其内容应该不再单单以西方音乐为主,而是更多加入亚洲音乐、非洲音乐的故事,音乐与空间、历史相结合,体现音乐在不同时空所呈现出的不同韵律。杨兹认为,中国的音乐理论与音乐实践是相互依赖的,其理论似乎更加符合欧洲传统,尤其是古希腊之后的欧洲传统。
在音乐文化中,德奥音乐作为一个特殊的概念,具有不可分割性,并在整个世界音乐的范畴中发挥主导性影响和支配作用。从约翰·巴赫到理查德·施特劳斯,近250年黄金时代,德奥音乐悉数进入了中国人的视野。
那么,德奥音乐的特殊品德是什么?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杨燕迪给出的答案是“思考性”。他认为,这与德国的哲学思想密切相关:旋律同样可以陷入哲学观念的沉思之中;音乐的思考,就在纯粹的音乐之中;音乐对于一个主题的沉思、变化、发展,就像哲学观念在发展一样。
谈及德奥音乐进入中国,贝多芬(Ludwigvan Beethoven)的例子无疑是最具说服力的。贝多芬的音乐被中国音乐爱好者实质性地理解、接受、鉴赏,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其中,上海音乐学院的第一任院长蔡元培先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42年,傅雷先生将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译成中文,介绍给中国读者,在中国音乐爱好者中间产生了巨大影响。贝多芬的音乐因其所释放出的积极、健康、向上的力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之际,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在人民大会堂首演,这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上世纪80年代,《贝多芬传》再版,“贝多芬热”在中国达到高潮,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的音乐理解。如今,中央乐团和上海交响乐团分别演奏了全部贝多芬九部交响曲。最近,贝多芬32首钢琴奏鸣曲已经被列为钢琴专业教学、音乐院校教学的重要教材。华人艺术家演绎德国音乐,往往会融入富有东方色彩的诠释。特别是钢琴家,尤其是傅聪先生,善于在演奏过程中揉入中国文化的痕迹,让人感受到东方宽广的气息。
德国音乐在中国的接受史,以及中国音乐家对于德国音乐的诠释再次印证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理解的过程中,也会迸发出新的感受;再次印证了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理论的正确性。我们总是从自己文化的角度出发来接纳“他者”,而“他者”也在这种特别的交流中显示出特殊的意义,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升华”。
作者:刘迪
编辑: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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