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光
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作家都在重复自己,只不过看谁花样玩得更好,并且尽量别让人看出来而已。对马尔克斯这样十分善于玩弄技巧的大师来说,重复自己无疑是一剂毒药,可遗憾的是,他七十岁那年完成的《苦妓回忆录》多多少少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重复。
读完它,我们不得不说伟大的心灵“花痴”也不一定能把花痴写好。我猜他真正想说的,是一个人可以有无数次艳遇,但未必懂得爱。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花花公子》杂志采访时曾说自己是一位“心灵的花痴”,如果没成为小说家,他最想干的差事是酒吧里的钢琴师,凭一己之力让情人们更加相爱。幸运的是,他成了小说家,这个愿望就变成了让人们因为他的书而相爱。那时候,他还没有写出一部真正的爱情小说,后来才劳心费力,为我们塑造了两位心灵花痴,在年华老去以后还能继续发现爱,保持爱和性的能力。一位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杨玲译,南海出版公司,2012)中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以他那位当过报务员且到处留情的老爸为原型,一位是最后一部作品《苦妓回忆录》(轩乐译,南海出版公司,2015)中九十岁的老学究,多少有他自己的影子吧。
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作家都在重复自己,只不过看谁花样玩得更好,并且尽量别让人看出来而已。对马尔克斯这样十分善于玩弄技巧的大师来说,重复自己无疑是一剂毒药,可遗憾的是,他七十岁那年完成的《苦妓回忆录》多多少少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重复。两部小说的不少细节惊人一致,譬如:两位主人公都有数目惊人、足以让许多贪官自愧弗如的露水情人(一位有622个,一位有514位),妓院是故事发生的重要场所,动不动就掉书袋,连“必须扭断天鹅的脖子”的诗句引用亦完全相同。虽然老练的魔法师不停地变换招式,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二者结构、主题方面的相似之处。《苦妓回忆录》这样开头:“活到九十岁这年,我想找个年少的处女,送自己一个充满疯狂爱欲的夜晚。”活到九十岁,跟死神快接吻了,老头却还想来一个“充满疯狂爱欲的夜晚”,并且一不留神发现了爱情,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卖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叙事内涵更丰富,其开头看上去与之迥然不同:“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苦杏仁的气味,就是氰化金的气味,也是死亡的味道。两部小说其实都在死亡的阴影中展开,叙述一个老人如何穿越死神的陷阱,追求属于自己的爱与性,--当然,小说结束的时候他们都找到了真爱。阎连科曾说《百年孤独》的第一段让“时间在平静中成为狂奔的河流”,其实这两本小说也是如此,到处是时间的提示,时间的奔流,时间的影子。也许在写作这两部小说时,马翁耳畔回想着乔克·曼里克《悼亡父》的诗句:“人生是一条流向大海的河流,终点是死亡!”他的家就在大海边上,他熟悉大海,也熟悉死亡,何况在他的小说里马格达莱纳河一直流淌,与主人公的命运息息相关。当然,马翁一直是标题党,《苦妓回忆录》绝对符合其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风格,连其钦定传记作家杰拉德·马丁也承认这是一个骇人的标题:在西班牙语中妓女(Puta)这个字眼比娼妇(prostitute)语意要更强烈,哥伦比亚的部分电视台和广播甚至不允许播报者说出妓女这个字眼,而且标题暗示这是一本情色小说。可是仔细读后会发现,你又被我们的大师涮了一把。
二十世纪初的哥伦比亚,人们对男性婚外情及其与妓女的关系比较宽容,男人寻花问柳几乎是个普遍现象。不少男人将纯洁与放荡奇怪地扭结在一起,都有数目不少的非婚生子,称之为“自然的孩子”,“第二家庭”很常见。比如马尔克斯的外公和父亲,都有许多风流事儿,有不少私生子,过着双重生活。也就是说,马翁的身体里留着花痴的血液。去年马翁去世时,我曾写过一篇纪念文章,以为阿里萨这个人物性格的双重性与福楼拜有关,现在看来这个说法不靠谱,南美男人的双重生活才是真正的谜底,这也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以私生子阿里萨为主人公的一个原因。即便如此,《霍乱时期的爱情》仍无法容纳阿美利加这样一个极具内涵的少女,为了让阿里萨能够顺利地与费尔明娜走到一起,只好让其自杀身亡,而这一带有“洛丽塔情结”的情节恰好是《苦妓回忆录》的叙事起点。拉美小说中的爱与性有其鲜明特色,许多男孩子很早就被妓女或女仆夺走了童贞(马翁本人十二岁就被一位妓女夺去童贞,《苦妓回忆录》中的老学究也是如此),而成年男性对少女的占有往往不似罗密欧、朱丽叶一般纯美,而有很强的征服或乱伦色彩。马翁笔下的这两位爱情花痴,也可以说是爱情独裁者或男性霸权主义者。阿里萨是十四岁的阿美利加的监护人,却将她收为己用,为了赢得费尔明娜的芳心,成就爱情圣徒的美名,最后又残忍地抛弃了她。有位西方学者指出,《霍乱时期的爱情》对爱情的书写存在着叙事陷阱,阿美利加一词,原意指美洲,其姓氏维库尼亚,原意为生活在安第斯山脉的小羊驼,是拉美地图的形状,因此这个人物可以视为拉丁美洲命运的一个象征。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她代表着费尔明娜的昔日,她的自杀,意味着代表本土文化的阿里萨战胜了代表西方文化的乌尔比诺,赢得了现在,杀死了过去,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小说的爱情主题。
总体说来,《霍乱时期的爱情》对父辈爱情历史的书写,像一条宽广的大河,深水无声,富于激情。相反,贩卖马翁初夜经历的《苦妓回忆录》只不过是一条浅浅的小溪,带着怪异和浅薄,美化了老学究与雏妓的关系,让他最终爱上了那位沉默的睡美人。对那位少女,老学究有两个称谓,一个是“小姑娘”,是哥伦布远航船队中最小的一艘船;一个是黛尔加迪娜,得名于一首西班牙民谣,说的是一个变态残忍的国王爱上了自己的女儿。这两个名字,都有怪诞意味,与乱伦、殖民联系在一起。更滑稽的是,这位九十岁的老汉为一位十四岁的女孩写情书,然后用手写体发表在报纸上。不知是不是文化差异在作祟,我总觉得与其说他在表达爱情,不如说他在取悦读者。换言之,那个沉默的睡美人只是成就主人公浪漫与爱的一个道具,是工人阶级被消费的一个密码,是一个失语者。
从艺术上来说,《苦妓回忆录》也远逊于川端康成的《睡美人》,后者正是前者的灵感来源。杰拉德·马丁说,虽然“不乏想象力的光芒、偶尔诗意的才华”,具有多层次的“模棱两可、矛盾心理、复杂度”,但《苦妓回忆录》可能是老马最称不上成就的一本小说,“叙事手法相对平淡、平庸”,“结构松散,有时甚至简单得令人难堪,欠缺完成度”。它不缺少优雅的语调,完美的节奏,却显得空洞虚浮,缺少真正动人的激情。男主人公在镜子上写下的“黛尔加迪娜,我的生命,圣诞节的微风已经来了”,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自恋,是镜中花。读完它,我们不得不说伟大的心灵“花痴”也不一定能把花痴写好。我猜他真正想说的,是一个人可以有无数次艳遇,但未必懂得爱。顺便提一下,最近川端康成的《睡美人》重版了,除了结尾略显仓促,这部屡遭非议的小说容量足够大,笔力足够强,文字足够美,且富有深沉的情感。正如三岛由纪夫所说,《睡美人》绝对是一部杰作,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把它与《苦妓回忆录》对比阅读。
凭着对权力与孤独的书写,马尔克斯征服了世界。这种权力与孤独,与拉丁美洲有关,与人性有关,与政治有关,也与他独特的生命体验相关。迄今为止,我们都不能不承认《百年独孤》是二十世纪后半期最重要的小说之一,但再好的手艺人也有才尽的时候,写完《百年孤独》、《族长的秋天》以及《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之后,他意识到自己被掏空了,濒临肠枯思竭的窘境。于是他的文学航船开始转舵,选择了回归爱情与性这个原始却又历久弥新的母题。他的转向,首先也许是因为衰老。厄普代克曾说,从《苦妓回忆录》中读到的“更多的不是爱情而是年龄和伤病”。的确如此,这两部小说充斥着大量的关于肛门疼痛、便秘、健忘之类的老年症状,随着自身的衰老,他的主人公变成了真正的老人,虽然他们都还雄心勃勃。另一个原因,也许与他对政治的失望有关。无论如何,马尔克斯都是一个无法复制的异数,既是最成功的作家之一,同时又像个“政坛交际花”,与菲德尔·卡斯特罗、密特朗、比尔·克林顿、菲利普·冈萨雷斯等一大堆立场各异的政要保持着出乎寻常的密切关系(不介意的话,我们还可以在这堆名字后面再加上一些),还是一位能够深入密林深处觅得绝佳猛料的新闻记者,一位连大毒枭、游击队也敬慕三分的社会主义鼓吹者,一位游走在哥伦比亚、巴黎、巴塞罗那、哈瓦那与墨西哥城之间的跨文化社会活动家,一位痴迷电影的人。还有人称他为“加西亚营销人”,因为他也许是最会推销自己的作家,总是说自己刚写完的那部作品是最好的,然后掀起一股销售狂潮,像个时尚大师一样,让市场为他发狂。在与一些权贵厮混了许多年之后,他声称写作最让他快乐,并开始把自己描述为一个“拼命需要爱的人”。也许他厌倦了政治、暗杀与战争,想要从自己父母的爱情故事中找回一些私体验,从外部世界回到身体,回到情感和性,进而重新思考拉丁美洲的爱情史、性经验史。这一转变,显然有马尔克斯的难言之隐。面对世纪末哥伦比亚层出不穷的政治谋杀和暴力事件,除了爱,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前段时间读到戴冰先生的《对马尔克斯指指点点》(《文汇报·笔会》2015年4月8日),对其中几句话深有同感:“(《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技巧上几近完美,但与《百年孤独》相比,少了那种内在的激情和原创力,仿佛是作者用他巨大才华的余烬勉力而成……”当然,作为仰望大师的后辈,自然要感谢他老人家“难得地大发善心,对世人作了一次满怀恻隐的安抚”。仰望之余,也忍不住对《苦妓回忆录》吐槽几句。毕竟,人生的最后一部作品,就好比人生大书的收尾,中间一段如此波澜壮阔、云蒸霞蔚,谢幕时岂能草草收场?莫非这个喜欢编故事、吹牛的家伙,最后还是要摆出一个浪漫的手势?他说,爱是人类历史最重要的主题,可以打败时间、衰老和孤独,让人重获新生。是的,即便那只是一件精美的瓷器,一个手势,世界还是不能没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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